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芯晟,股票代码:688458),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的设计公司,形成了“电源管理+信号链”的双驱动产品体系,主要包括无线充电、有线快充、LED恒流驱动、信号链以及汽车电子等系列产品,其应用范围覆盖通信终端、消费类电子、工商业照明、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众多应用领域。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拥有深厚而先进的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开发经验,拥有国内外百余项高电压、大电流、高功率模拟电源管理和数字电路设计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遍布全球的十大技术支持中心可提供快速有效的技术服务,同时也已通过国内外一线品牌客户的品质和生产管理审核。公司先后获得工信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工信部重点小巨人、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同时拥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北京市高精尖工业设计中心、美国RED HERRING亚洲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奖项,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
【所属板块】半导体,北京板块,2025中报扭亏,专精特新,融资融券,AI眼镜,AI手机,机器人概念,半导体概念,传感器,无线充电,LED
【主营业务】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研发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信号链芯片收入0.69亿 ,占比17.11% ,利润0.26亿 ,占比27.25% ,毛利率37.44%;无线充芯片收入1.46亿 ,占比36.14% ,利润0.45亿 ,占比47.46% ,毛利率30.87%;模拟电源芯片收入1.89亿 ,占比46.76% ,利润0.24亿 ,占比25.29% ,毛利率12.72%
【经营范围】研发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08年2月25日,程宝洪、ThomsonTam(以下称“谭志强”)、江建国与程才生共同签署《美芯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设立美芯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由程才生认缴40万元,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由程宝洪、谭志强、江建国分别认缴116万元、32万元、12万元,三人均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2008年3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美芯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海园发〔2008〕230号),同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美芯晟有限,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200万元。2008年3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08〕17045号)。2008年3月1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450044951),核准美芯晟有限设立。
2021年12月10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审字(2021)第110A024865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审计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美芯晟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99,088,628.59元。同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浙联评报字[2021]第41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美芯晟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5,301.13万元。2021年12月10日,美芯晟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美芯晟有限全体32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1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599,088,628.59元折合为6,0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539,088,628.59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美芯晟有限原有的全部债权、债务、资产等均由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同日,美芯晟有限的全体股东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签订《发起人协议》。2021年12月12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事宜。2021年12月10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8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10日,发行人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的规定,以其拥有的美芯晟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人民币65,301.13万元,作价599,088,628.59元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60,000,000.00元折合为发行人的股本,股本总额共计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超出股本总额的539,088,628.59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23550827)。发行人已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完成了上述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