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是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总部坐落于美丽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在美国洛杉矶、美国旧金山、德国法兰克福、台湾、韩国等分别建立有自己的销售网点。公司在厦门海沧新阳工业区拥有3.3万平方米的花园式厂区和总部大楼,在江西上饶拥有2.2万平方米光学镜片加工基地和新投入的4万平方米的厦门海沧南区工厂及正规划的20万平方米厦门工厂,为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公司成立20多年,产品不仅仅覆盖微光夜视、红外光学、计算机视觉、视讯会议、智能家居、无人机、运动DV、车载电子、TOF、投影光学、AR/VR、观瞄光学和安防监控等领域,也在流式细胞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广域婴幼儿眼底相机、免散瞳眼底、雾视屏、医疗头灯等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新的领域不断的有光学产品量产,另公司也在激光雷达、机器人、激光照明、激光精密测量等领域不断有新产品进入量产。公司长期各领域技术积累、专业的研发团队和精密加工设备、完善工艺流程和完整体系保障,全心为客户在成像光学、精密光学、非成像光学及其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等诸多领域提供专业的光学一体化解决方案和品质可靠的高性价比光学产品!
【所属板块】光学光电子,福建板块,2025中报预增,专精特新,沪股通,AI眼镜,无人驾驶,虚拟现实,无人机,国家安防
【主营业务】光学镜头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亿 ,占比0.02% ,利润0亿 ,占比0.04% ,毛利率100%;变焦镜头收入1.77亿 ,占比28.48% ,利润0.72亿 ,占比26.8% ,毛利率40.61%;定焦镜头收入3.96亿 ,占比63.76% ,利润1.76亿 ,占比65.8% ,毛利率44.53%;配件及其他收入0.48亿 ,占比7.75% ,利润0.2亿 ,占比7.36% ,毛利率40.99%
【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沿革】 2002年5月8日,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HAYASHIHAKUKEN,国籍:日本)签订《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70.00万元,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中:春永公司出资6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00%,林伯健先生出资51.60万元的等值外币,占注册资本的43.00%。同日,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签订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章程》。2002年5月27日,春永公司、林伯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厦工商外名预字第29200205230073号),同意预先核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名称。2002年6月3日,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出具“厦外资初审字(2002)059号”《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审核通知》,同意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合资兴办力鼎有限之立项申请。2002年8月29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厦高管审[2002]7号”《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合资兴办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春永公司与林伯健先生合资兴办力鼎有限。2002年9月1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出具“外经贸厦外资字[2002]02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2年9月27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合闽厦总字第0590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0.00万元(待缴)。2004年10月5日,力鼎有限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70.00万元增至3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至2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1)以2003年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余额468,621.67元转增资本,其中春永公司以利润267,114.35元转增资本占57.00%,林伯健以利润201,507.32元转增资本占43.00%;(2)以货币资金531,378.33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中:春永公司以货币302,885.65增加注册资本占57.00%,林伯健以等值人民币228,492.68元的外汇增加注册资本占43.00%。同日,股东就增资事项签订了《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本次增资是原股东以公司利润转增及现金方式筹集公司经营资金;按注册资本定价。2004年10月26日,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厦高管审[2004]166号”《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上述增资方案。2004年11月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厦外资字[2002]02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4年11月10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闽厦总字第0590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20.00万元,实际出资120.00万元。2005年6月28日,力鼎有限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原股东春永公司出资12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00%,变更为吴富宝73.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50%;王雄鹰1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吴德宝16.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5%;吴德钦10.8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3%;吴宝珍7.5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2%;吴宝珠1.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0%;原股东林伯健出资9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00%,变更为吴富宝3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00%;李世仁(SZENLEE,国籍:美国)2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0%;林伯健28.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00%。同日,各股东签订了《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本次转让系公司实际权益的还原,且公司刚成立不久,处于开拓市场和积累核心技术的初创期,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相对较小,因此按注册资本定价,未实际支付转让款。2015年10月29日,控股股东厦门象屿保税区春永进出口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5月10日,力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相应变更公司股东名称。同日,亿威达投资和伊威达合伙重新签署了《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5月20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2017年8月24日,力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伊威达合伙将所持有的力鼎有限1.00%的股权(注册资本22.00万元)以27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欣立鼎合伙,将所持有的力鼎有限2.00%的股权(注册资本44.00万元)以540.00万元价格转让给鼎之杰合伙。同日,力鼎有限签署了《章程修正案》。2017年8月24日,伊威达合伙分别和欣立鼎合伙、鼎之杰合伙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8月28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2018年4月18日,力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为2018年2月28日。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8)审字D-153号”《审计报告》,公司以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5,199.77万元中的24,300.00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24,300.00万元,剩余89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同日,各发起人签订了《关于发起设立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2018年5月15日,力鼎光电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8年5月15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8]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2018年5月23日,力鼎光电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进行追溯评估,并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了“闽联合中和评报字(2019)第1077号”《资产评估报告》。2019年2月13日,力鼎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3月5日,力鼎光电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计送红股12,150万股(即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2,150万元转增公司股本12,15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日,力鼎光电签署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送红股系原股东以公司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用于公司扩大经营;按注册资本定价,资金来源合法。2019年3月5日,华兴所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3月5日止,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中的12,150.00万元转增股本。2019年3月8日,力鼎光电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612047694J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6,4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