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原名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国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以下简称格林达),公司隶属于杭州电化集团(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是一家专业从事定制湿电子化学品及其配套服务与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客户涵盖平板显示、光伏面板、芯片制作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正胶显影液、负胶显影液、各种蚀刻液、剥离液、稀释/清洗液等。
【所属板块】电子化学品,浙江板块,沪股通,机构重仓,半导体概念,光刻机(胶),国产芯片,OLED,太阳能
【主营业务】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01亿 ,占比0.2% ,利润0亿 ,占比0% ,毛利率0%;副产品收入0.1亿 ,占比1.6% ,利润0亿 ,占比0% ,毛利率0%;功能湿电子化学品收入6.06亿 ,占比92.32% ,利润2.3亿 ,占比98.77% ,毛利率37.9%;通用湿电子化学品收入0.39亿 ,占比5.89% ,利润0.03亿 ,占比1.23% ,毛利率7.4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沿革】 格林达的前身为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7日,由电化集团、姚浩川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电化集团出资70.00万元,姚浩川出资30.00万元。2001年10月12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东会验【2001】字第166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验证。2001年10月17日,格林达有限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注册手续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81160092)。
2017年2月7日,格林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为整体变更的审计机构,聘请中企华评估师为整体变更的评估机构。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2017年8月3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审字【2017】第110ZA638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2月28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4,127.12万元(其中包含专项储备1,426.70万元);2017年8月3日,中企华评估师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768号)《评估报告》,确认格林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2月28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6,029.98万元。2017年8月3日,格林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同日,原格林达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各发起人以截至2017年2月28日经审计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中的22,700.41万元折合股本6,818.00万股,余额15,882.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专项储备1,426.70万元仍计入专项储备。2017年8月18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7年8月24日,格林达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2419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