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位于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符合国务院关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制药、商贸物流的产业定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川宁生物现已成为总投资超过80亿元,工业总产值超47亿元,提供2700余人就业的大型生物医药头部企业,是国内以及全球较大规模的抗生素中间体供应商之一。医药(原料药)产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担负着保障医药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的重大责任,是国家医药工业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十余年间,川宁生物扎根边疆,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扶贫帮困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持续贡献。
【所属板块】生物制品,新疆板块,创业板综,深股通,中证500,创业成份,融资融券,深成500,合成生物,AI制药(医疗),粮食概念,一带一路,土地流转,西部大开发
【主营业务】生物发酵技术和合成生物学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5-06-30,其他(补充)收入1.67亿 ,占比7.12% ,利润0.23亿 ,占比2.77% ,毛利率13.94%;医药中间体收入21.57亿 ,占比91.86% ,利润8.34亿 ,占比98.96% ,毛利率38.64%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饲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供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沿革】 2010年11月15日,川宁有限的股东召开股东会,决定设立川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分别由科伦药业出资850万元、田云出资100万元、仲红梅出资50万元。2010年11月22日,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天会验字[2010]238号),验证截至2010年11月22日止,川宁有限已收到科伦药业和田云、仲红梅实缴人民币10,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2010年12月10日,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程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川宁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6月3日,川宁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名称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所持川宁生物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同比例认购,超过注册资本金额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57号),川宁有限截至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57号),川宁有限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4,444,414,483.49元。公司成立时以1:0.45的比例折股2,000,000,000股。公司成立时以1:0.45的比例折股2,000,000,000股。2020年6月20日,天健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18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18日,川宁有限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4,444,414,483.49元,折合实收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其余2,444,414,483.49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为此次整体变更聘请了评估机构并由其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发行人账面净资产。本次整体变更前后,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均为200,000万元,未发生变化,不涉及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由于川宁生物改制时未涉及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川宁生物的股东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就公司整体变更所涉个人所得税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川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川宁有限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计入川宁生物的资本公积科目,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因此,股份变更过程中其自然人和合伙企业股东未取得收益和所得,不存在纳税义务。公司股改过程有关股改的各项业务依法依规办理,没有欠缴税款情况,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0年6月18日,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564379263N)。
2019年12月23日,川宁有限唯一股东科伦药业做出股东决定,进行如下股权转让: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1.14%的股权转让给惠宁驰远;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83%的股权转让给众聚宁成;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83%的股权转让给易鸿聚投;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77%的股权转让给易思融;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2.54%的股权转让给易行投资;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4.83%的股权转让给海宁东珺;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34%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孙沈侠;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22%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兰从宪。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参考了川宁有限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1125元/注册资本,对应公司总体估值为445,000.00万元。前述股权转让于2019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2020年6月18日,川宁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名称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所持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同比例认购,超过注册资本金额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并以经天健所审计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川宁有限净资产4,444,414,483.49元为基础,以1:0.45的比例折股2,000,000,000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