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始终走在同行前列。1995年起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1996年在中国同行业中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年HIPS高效阻燃色母粒被国家六部委认定为高家级高新产品;1999年ABS产品通过UL产品认证;2005年通过了ISO14001认证;2006年起公司所有产品生产在欧盟ROHS指令控制下达到绿色环保级;2007年10月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颁布了我公司为主持起草单位的《ABS色母料行业标准》(QB/T2894-2007),并于2008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同行业中推广实施。2009年被国家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分别在宁波、广东设有生产基地。母粒产品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与1000余家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着家电、食品包装、化妆品、日用品、建材、汽车等行业的国内外精英企业。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1994年起担任中国染料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连年被推选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工程塑料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多功能色母料专委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塑料加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和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03年起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一大批一流的技术人才和销售骨干及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保证公司给客户提供优良的售前服务和强有力的售后支持,并积极参于与客户产品颜色的开发工作。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成立了色母粒技术研究中心。“产品如人品”,公司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新产品层出不穷,引导了塑胶色彩的发展。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就是为自己创造未来”的理念,竭诚欢迎海内外的朋友莅临我司参观指导,精诚携手,共创明天!
【所属板块】塑料制品,浙江板块,专精特新,创业板综,融资融券,娃哈哈概念,新材料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5-06-30,其他(补充)收入0.02亿 ,占比1% ,利润0.01亿 ,占比1.11% ,毛利率40.93%;色母粒收入2.06亿 ,占比93.98% ,利润0.77亿 ,占比95.51% ,毛利率37.2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沿革】 1985年8月19日,鄞县农业局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梅湖实业出资设立鄞县塑料制品五厂。鄞县塑料制品五厂设立时注册资金为5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自企业设立至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期间,鄞县塑料制品五厂经过4次注册资金变更、1次经营范围变更并于1987年更名为“宁波浓色母粒厂”。截至1999年10月企业整体改制之时,宁波浓色母粒厂注册资金为77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主营塑料浓色母粒,兼营塑料制品、汽车货运”,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99年10月21日,宁波浓色母粒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宁波色母粒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色母粒有限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宁波色母粒。根据立信事务所2019年9月3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50048号”《审计报告》,色母粒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235,186,273.18元。2019年10月8日,银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05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色母粒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2,248.82万元。2019年10月9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决议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色母粒有限根据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235,186,273.18元为基础,按照1:0.2551的折股比例将公司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6,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部份175,186,273.18元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10月25日,宁波色母粒召开创立大会,决议以色母粒有限全体现有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色母粒有限整体变更为宁波色母粒。2019年11月5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5005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10月25日止,宁波色母粒已按色母粒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35,186,273.18元为基础,按照1:0.255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总额6,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175,186,273.18元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11月8日,宁波色母粒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4年4月16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根据该方案,任卫庆整体收购色母粒有限100%股权,转让总价为3.2亿元,同时允许股东选择部分持有或继续持有原有股权。任卫庆承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后,一次性现金付清股权转让款的50%,在2017年1月31日前付清剩余的50%股权转让款。双方约定于2014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任卫庆支付50%股权转让款,色母粒有限就转让50%股权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3年后,任卫庆付清剩余50%股权转让款后,色母粒有限同意就剩余的50%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按照《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股东任卫庆先生的方案》,2014年4月,任卫庆以18.3元/股的价格向86名股东合计收购427.00万元股权(其中曾伟康、林军、李际波、林翠英、杨国祥、崔萍等6人所持合计3.12万元股权于2014年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任卫庆,王亚定所持15.69万元股权于2014年转让给任卫庆,王亚定剩余1.5万元股权于2014年7月转让给李兴达),占色母粒有限注册资本的24.40%。2019年6月18日,色母粒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6.9217万股集体股认购方案》。根据该方案,职工持股会预留股的6.92万元股权由色母粒有限员工以16元/股的价格受让,股权款一次性缴清。2019年6月20日,杨丽等17名色母粒有限员工与陈忠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16元/股的价格合计认购职工持股会预留股通过陈忠芳所持有的色母粒有限6.92万元股权,相关股权款已经支付完毕。至此,公司职工持股会预留股全部清理完毕。2019年6月1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朱益民将原通过陈忠芳代持的2万元股权赠予其女儿朱虹;同意董韶明将原通过其父亲董小法代持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董小法;同意陈爱飞将原通过其配偶许英杰代持的0.87万元股权转让给许英杰。前述股权转让双方系基于直系亲属关系进行的股权调整或合并,双方未实际支付价款。2019年7月5日,色母粒有限股东会通过《公司股权代持解除方案》,委托持股人原通过直接股东代持的股权转让至相应的持股平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色母粒有限股权,转让前后委托持股人最终持有的色母粒有限股权比例保持不变,陈建国、李兴达、陈春雷三人原通过他人代持的股权转为直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