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中晶科技003026.SZ)是一家专业从事半导体单晶硅材料及其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中晶新材料、宁夏中晶、西安中晶以及江苏皋鑫四家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先进的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工艺,配备优良的生产、检测设备和管理系统,以国际一流半导体企业为标准,致力于高品质半导体单晶硅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在半导体用单晶硅棒、研磨硅片、高压整流器件三个细分产业具有市场领先地位,形成以研磨硅片、抛光硅片、芯片元件为核心业务的三大产业板块,积极成为世界先进的半导体硅材料专业制造商而努力奋斗!
【所属板块】半导体,浙江板块,2025中报预增,半导体概念,新材料
【主营业务】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5-06-30,其他(补充)收入0.03亿 ,占比1.5% ,利润0.01亿 ,占比0.98% ,毛利率27.55%;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收入0.68亿 ,占比31.5% ,利润0.31亿 ,占比33.6% ,毛利率44.95%;半导体单晶硅棒收入0.31亿 ,占比14.06% ,利润0.1亿 ,占比10.82% ,毛利率32.44%;半导体单晶硅片收入1.15亿 ,占比52.93% ,利润0.5亿 ,占比54.59% ,毛利率43.4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晶体硅、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晶体硅及其制品、电子元器件及新型节能材料的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电气机械设备设计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公司沿革】 2010年1月10日,自然人徐一俊、黄笑容、郭兵健、陈菊凤、朱奕、周恩华签署《浙江长兴众成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众成电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3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以货币和实物(机器设备)方式缴足,其中:徐一俊认缴3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78%;黄笑容认缴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6%;郭兵健认缴10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41%;陈菊凤认缴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5%;朱奕认缴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5%;周恩华认缴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05%。2010年1月25日,湖州立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立会(验)字[2010]第02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1月22日,众成电子已收到徐一俊、黄笑容、郭兵健、陈菊凤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380万元,上述四位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38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78%。2010年1月25日,众成电子在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6月3日,众成电子股东会表决通过,同意众成电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众成电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4年5月31日的净资产50,543,854.42元为基准,其中5,03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5,03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众成电子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2014年6月1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4]3301000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整体变更出资事项予以审验。2014年6月19日,众成电子经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股份公司,领取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2014年12月1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2015年3月11日,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5]746号《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函》,同意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3日起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2015年12月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与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以1.365元/股向隆基股份和孟海涛分别发行股份1,200万股和50万股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2016年1月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9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2月18日,中晶科技本次实际收到新增股东隆基股份、孟海涛出资的对应股权资产1,706.25万元,实际缴纳注册资本1,250万元,出资方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新增股本1,2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456.25万元。2016年1月20日,中晶科技就本次新增股份事宜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3月10日,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6]1947号《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2017年7月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2017年8月29日,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7]5228号《关于同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31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2017年7月7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为保护对公司终止挂牌存在异议的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长徐一俊作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长徐一俊收购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收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如该异议股东购买股票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收购价格应按照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经双方协商确定。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其中,2017年10月,经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长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后,长兴经开将所持235.30万股国有股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以挂牌价格22,377,205.71元(约9.51元/股)转让给徐一俊。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的主要依据为湖州金陵事务所出具的湖金资(评)字[2017]第102号《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