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

003013 深证主板 广东 上市日期:2020-10-22
15.50
-0.06%
  2025-09-09
总股本 4.08亿股
流通股本 4.00亿股
总市值 63.29亿元
流通市值 61.99亿元
最高 15.68
最低 15.34
换手率 0.86%
成交量 3.45万股
成交额 0.53亿元
行业板块 工程咨询服务
细分板块 工程咨询服务

关键指标

市盈率
27.44
市净率
2.31
ROE
7.87
总市值
63.29亿元
换手率
0.86%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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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是广州地铁集团控股子公司,同时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业务范围涵盖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等领域,共享广州地铁集团建设、运营、综合开发等雄厚资源,工程业绩及设计经验领先业内,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设计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在广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地铁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已于2020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登陆A股资本市场(股票简称:地铁设计,股票代码:003013)。现有17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业务遍及广州、北京、天津、南京、西安、成都、武汉、深圳、厦门等40多个城市以及海外,在20多个城市建立了业务机构,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共承接了全国65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总体总包设计项目,包含地铁、轻轨、城际轨道交通、现代有轨电车、自动导轨系统、中低速磁悬浮等多种类型,运营通车里程超过500公里;设计了500多座车站以及500多公里各种不同工法的隧道;完成了多个城市的线网规划、地下空间开发、上盖物业、交通枢纽等项目,能够为全球提供完备、系统的城市交通综合解决方案。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等领域拥有领先的设计技术和科研成果,完成了中国第一条最高时速120公里的地铁线路、第一条直线电机牵引的地铁线路、第一条城际地铁线路、第一条无人驾驶的城市旅客自动运输线路、第一条采用超级电容供电的现代有轨电车线路、第一条实现地铁服务水平的160km/h全地下市域快线、第一个超高层地铁上盖城市综合体等项目的勘察、设计;主编或参编了《地铁设计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设计规范》等30多项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环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各级奖项1000多项;拥有450多项专利技术,是业内最富创新精神、最有设计活力、最具增值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智慧轨道交通、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双重红利下,设计院将借助资本市场的成功运作,以前瞻性的思维和视角,科学铺排“智慧地铁”规划目标和节能改造具体计划,积极布局人工智能、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及TOD综合交通枢纽等新业务增长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聚焦5G、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等行业前沿技术,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培育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致力构建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站在更高起点,设计院将立足华南、辐射全国、逐步走向海外,为轨道交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的愿景:致力成为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技术服务的领跑者。我们的使命:提升城市品质,设计美好未来。
【所属板块】工程咨询服务,广东板块,深股通,低空经济,时空大数据,新型城镇化,数字经济,地下管网,储能,装配建筑,乡村振兴,雄安新区,无人驾驶,人工智能,一带一路,国产软件,央国企改革,粤港自贸,国家安防,智慧城市,水利建设,铁路基建,太阳能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核心业务是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业务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4-12-31,其他(补充)收入0.02亿 ,占比0.06% ,利润0.01亿 ,占比0.09% ,毛利率56.3%;勘察设计收入23.61亿 ,占比85.93% ,利润9.42亿 ,占比89.31% ,毛利率39.91%;工程总承包收入2.55亿 ,占比9.26% ,利润0.54亿 ,占比5.16% ,毛利率21.37%;规划咨询收入1.31亿 ,占比4.75% ,利润0.57亿 ,占比5.44% ,毛利率43.99%
【经营范围】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安全评价业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铁路机车车辆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司沿革】 1993年6月29日,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组建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的批复》(穗编字(1993)132号),同意广州地铁总公司设计室与原城建科技开发中心设计室合并,组建地下铁道设计院,并归广州地铁总公司管理。1993年7月26日,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证明》,证明地下铁道设计院拥有资金总额为163万元。地下铁道设计院已办理设立时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于1993年8月6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08年1月27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深华(2008)审字9104号),经审计,地下铁道设计院截至2007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3,753.41万元。2008年3月18日,地下铁道设计院召开院长办公会(穗铁院会[2008]15号)决定推进公司制改造的有关工作。2008年3月27日,地下铁道设计院第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造方案》。2008年4月10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清产核资报告》([2008]羊专审字第13650号)。经清查核实,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地下铁道设计院总资产为9,634.08万元,净资产为3,753.41万元。2008年5月23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出具《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永穗估字(2008)第002号)。经评估,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地下铁道设计院总资产评估值为10,173.21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5,891.2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4,282.00万元。2008年7月29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化改造方案的复函》(穗建经函[2008]1176号),同意地下铁道设计院公司化改造方案。2008年9月2日,地下铁道设计院取得广州地铁总公司对本次公司制改制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的确认。2008年11月18日,广州地铁总公司下发《关于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公司化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地下铁道设计院公司化改造实施方案,同意将净资产3,723.81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转入改造后的设计院有限,其余净资产作为资本公积。2008年12月3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2008)年羊验字第15180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12月3日,广州地铁总公司以净资产出资3,723.81万元已到位。地下铁道设计院已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并于2009年1月14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变更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行人系由设计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27号),经审计,设计院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净资产为81,828.77万元。2018年7月26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8]第A0592号),经评估,设计院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21,495.17万元。广州地铁集团于2018年8月9日对设计院有限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予以确认。2018年7月30日,设计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设计院有限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设计院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27号)审计的公司账面净资产81,828.77万元,按1:0.439943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45,828.77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同日,设计院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8年8月18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设计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有关出资事宜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49号),确认全体股东已经完成出资。2018年8月29日,发行人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月3日,广东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9]162号),同意发行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广州地铁集团、广东铁投、越秀集团、广州国发、广州金控所持发行人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