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

000001 深证主板 广东 上市日期:1991-04-03
11.70
-0.17%
  2025-09-08
总股本 194.06亿股
流通股本 194.06亿股
总市值 2270.49亿元
流通市值 2270.46亿元
最高 11.78
最低 11.67
换手率 0.48%
成交量 92.44万股
成交额 10.83亿元
行业板块 银行
细分板块 银行金融服务

关键指标

市盈率
4.71
市净率
0.53
ROE
5.25
总市值
2270.49亿元
换手率
0.48%

行情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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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详情

【公司简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SZ000001),其前身深圳发展银行是中国内地首家公开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本行坚守金融为民的初心,经过多年发展,已成长为一家经营管理成熟稳健、机构网点覆盖广泛、金融服务品类齐全、品牌影响市场领先的商业银行,在科技赋能、零售业务、综合金融等领域形成独特竞争力和鲜明经营特色。本行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监管要求,坚持以“中国最卓越、全球领先的智能化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的战略方针,不断升级零售、对公、资金同业业务经营策略,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产品和服务真正凸显“专业·价值”,为客户提供“省心、省时、又省钱”的金融服务。2024年,本行着力推进“一五一十”重点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一个中心”、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战略改革“一项重点工程”、持续落实从严治行、财资管理、队伍建设、风险管理、网点管理、科技赋能、公司治理、消保合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经营管理“十件事”,整体经营保持稳健,业务发展稳中有进,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本行坚持零售战略定位不动摇,积极服务普惠民生,聚焦队伍、产品、客户等战略要素升级,锻造变革时代下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推动零售业务均衡发展、量增质优,夯实零售业务长期、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基础。本行对公业务紧跟国家战略布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在产业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五个方面重点发力,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聚焦“做精行业、做精客户、做精产品”,实现业务稳健发展。本行资金同业业务坚定执行“服务金融市场、服务同业客户、服务实体经济”经营理念,持续夯实“投资交易+客户业务”双轮驱动经营模式,不断提升投资、交易和销售三大能力,以稳健均衡的业务布局,夯实长期健康发展的根基,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本行紧跟国家战略,全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支持。健全经营体系,践行科技金融:构建“客群+产品+政策+生态”经营体系,完善产品体系,优化风险政策,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深耕产业链条,践行绿色金融:深耕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态圈,完善风险政策,创新多层次产品和服务,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助力绿色转型。深化场景经营,升级普惠金融:深耕“圈、链、平台”场景,打造场景化、批量化服务模式,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持续支持乡村振兴。健全服务体系,落实养老金融:健全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加强养老金融产品引进、供应及养老产业信贷支持,推进金融服务适老化改造。推进“三数”工程,深化数字金融:深入推进数字化经营、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运营“三数”工程,对内降低运营成本,对外提升客户体验。加强数字创新相关产业金融支持,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金融服务运营稳定性。近年来,平安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特色深受权威机构好评。2024年本行先后荣获:《机构投资者》“最佳董事会”“最佳CEO”“最佳CFO”等六项大奖;《亚洲银行家》“亚太区最佳商业生态平台”“中国最佳外汇服务”“中国最佳反洗钱技术实施”三项大奖;《环球金融》“最佳私人银行”;2024年11月,在由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本行“慧小喵”审计大模型获得“金融大模型先锋榜”第三名,“数字财资平台”入选“科技金融先锋榜”案例。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2023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获奖名单,本行“零售客户数字化经营新模式”项目获得二等奖,“汽车金融数智化平台”项目获得三等奖。本行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将自身转型发展融入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积极践行金融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国家、社会、股东、客户和员工创造更大价值。
【所属板块】银行,广东板块,破净股,标准普尔,富时罗素,深证100R,MSCI中国,深股通,证金持股,融资融券,深成500,机构重仓,HS300_,跨境支付,区块链,互联金融,深圳特区
【主营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主营产品】主营产品:报告期:2025-06-30,其他业务收入78.79亿 ,占比11.36% ,利润71.09亿 ,占比14.35% ,毛利率90.23%;批发金融业务收入304.25亿 ,占比43.85% ,利润223.86亿 ,占比45.18% ,毛利率73.58%;零售金融业务收入310.81亿 ,占比44.79% ,利润200.57亿 ,占比40.48% ,毛利率64.53%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贸易、非贸易结算;办理国内结算;国际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贷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收付款项;黄金进口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保管箱服务;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信用卡业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公司沿革】 公司原名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对深圳经济特区原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1987年5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87)深人融管字第39号文批准,以自由认购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深圳信用银行普通股股票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20元,社会公众实际认购股票396,894股。1987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87]365号文,同意设立原深圳发展银行,深圳信用银行筹备组发行的深圳信用银行普通股股票原则上转为原深圳发展银行普通股,即发行人设立时的总股本为396,894股。1987年12月22日,发行人正式成立。 1988年4月11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挂牌公开交易。经中国银监会2004年9月17日《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批复》(银监复[2004]146号)、中国证监会2004年9月30日《关于NewbridgeAsiaAIVIII,L.P.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63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10月16日《关于转让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957)号批准,新桥受让发行人原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共持有的发行人348,103,305股,约占发行人当时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7.89%,并因此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2007年6月8日,发行人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派送红股,每10股送1股,总共派送140,936,196股。 2007年6月11日,中国银监会以《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07]236号)同意发行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6月20日,发行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本总数变为2,086,758,345股,新桥仍然持有348,103,305股,但持股比例变为16.68%,仍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2007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45号),同意发行人免费向2007年6月25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共发行313,013,751份认股权证。2007年6月29日,该等认股权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07年12月28日第一期认股权证行权期结束,共计已有206,648,800份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本金约39.26亿元,发行人总股本从本次行权前的2,086,758,345股变更为行权后的2,293,407,145股。新桥持有股数变更为382,913,635股,持股比例变更为16.70%,仍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截至2008年6月27日第二期认股权证行权期结束,第二期共计有95,388,057份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本金约18.12亿元,发行人总股本从本次行权前的2,293,407,145股变更为行权后的2,388,795,202股。新桥持有股数变更为400,318,800股,持股比例变更为16.76%,仍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截至2008年6月30日,发行人资本充足率达到8.53%。 2008年10月24日,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5亿元次级债券,使资本充足率进一步提高到9%以上。根据监管机构在当时国内外金融和经济形势下对中小银行的要求,以及从更加审慎经营的角度考虑,发行人在2008年年底进行了特别的大额拨备及核销,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拨备约为56亿元,核销呆账本金及垫付诉讼费约94亿元。发行人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资本充足率为8.58%,核心资本充足率为5.27%,保持在合理水平。发行人于2009年5月2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5亿元混合资本债券,使发行人附属资本获得进一步的补充。截至2009年6月30日,发行人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62%和5.08%。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批复》(银监复[2009]389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62号)批准,发行人于2010年6月29日完成向平安寿险非公开发行37,958万股股份,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7,268,538.40元,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85,013,762股,平安寿险和中国平安合计持有1,045,322,687股公司股份,约占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9.99%,分别为发行人第一、第二大股东。经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重大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1]9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2号)批准,核准发行人向中国平安发行1,638,336,654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原平安银行7,825,181,106股股份(约占原平安银行总股本的90.75%)并向其募集269,005.23万元人民币。 发行人于2011年7月20日办理完成该次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确认书》。该次交易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5,123,350,416股。2012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名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的中文名称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enzhenDevelopmentBankCo.,Ltd.”变更为“PingAnBankCo.,Ltd.”。 发行人于2012年5月5日公告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平安银行股东股票合并对价申报以及股票合并对价和现金合并对价支付事宜的公告》(“申报公告”)。根据该公告,所有于登记时间在原平安银行股东名册上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原平安银行股东(“少数股东”)(原平安银行异议股东除外)可以选择现金合并对价或股票合并对价。选择股票合并对价的少数股东有权在股票合并对价申报期内进行申报,股票合并对价申报期为2012年5月9日至2012年5月18日。在股票合并对价申报期届满后,发行人已根据申报公告的规定对少数股东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共有73名少数股东有效申报了股票合并对价,合计持有原平安银行股份163,821,397股,有1,225名股东(合计持有原平安银行股份499,193,726股)选择了现金对价。2012年6月13日,原平安银行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平安银行于2012年6月12日注销登记。原平安银行注销后,其分支机构成为发行人的分支机构,其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发行人依法承继,附着于其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发行人依法享有和承担。2012年7月20日,中国银监会以《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2]397号)批准了发行人的名称变更。2012年7月27日,发行人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名称变更手续,并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发行人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发行人证券简称自2012年8月2日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不变。